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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为了让国家没有文盲,但因为现在国家的综合国力,所以暂时还没有十二年义务教育,不过应该很快就能实现了。
中国已经有个别地区试行了这一措施,但主要还集中在沿海等发达地区,没有大范围普及。有政协委员提议要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,对此,社会各方意见不一,有学者认为时机尚不成熟,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。因此,关于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提案还在进一步论证之中。
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法的观念上。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“刑”为核心和内容,因此,在传统上,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、律、法等同起来,以为法即是刑法。
这种观念源于中国古代法的特殊形成,并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加强,后逐渐转化和扩大到在性质上违犯礼教的人。
西方法的观念主要以权利为轴心,这是因为古希腊、古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,在某种意义上说,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。
所以,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一方,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,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权利的重要手段。
西方的法律是英美法系,这种法律更强调人的权利,以人为本位,注重人的合法权利以及财产及隐私的保护。另外,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开放的不断随着社会进步而进步的,这也是判例法的优点所在。还有就是西方的法律更注重民法商法,而刑的作用较大陆法系差一些。这种法律的优点是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法律的适用,缺点就是容易滋生***问题,许多时候只是保障了一部分人的权利而侵犯了他人的权利。
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。说白了就是把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写在法律条文中,法官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罚。这一点是由于中国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,法律体系尚不完整。中国的法律更注重对社会集体利益的保护与维护阶级统治。说白了就是注重维护社会秩序。这种法律的缺点就是有着很大的滞后性,往往需要出现非常重大的引起社会广泛关心的热点***,才会推动法律的进一步发展。
不评价两种法律思想孰是孰非,只有更适合,没有谁对谁错。
中国当前的法律是适用我国现阶段发展的,毕竟还处在建国的初期阶段,西方的法律拿到我们这,不一定会适用,因为我们没有丰厚的法律思想积淀,这条路是行不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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